要与在行动中的某人联系,通过短信传递信息通常可能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利用 Outlook 手机信息服务,可以轻松地通过计算机创建短信并将其发送到移动设备。要发送短信,您必须首先添加和配置一个 Outlook 手机信息服务帐户。
每条短信都有一个默认字符数限制,该限制由手机信息服务提供商指定。如果在一条短信中键入了超过此限制的字符数,则多出的字符将被自动移到一条新信息中。您可以在预览窗格中看到原始信息被拆分成的信息总数,以及每条信息的内容。
可以指定一次发送的最大短信数。
要发送已创建的短信,您需要指定其收件人。您可以从某个通讯簿中选择收件人,也可以在信息的“收件人”框中直接输入收件人。
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提示 可以通过在“搜索”框中键入姓名来搜索收件人信息。
可以采用下列三种格式之一在“收件人”框中直接输入收件人信息:
如果输入收件人姓名的一部分,您可以使用记忆式键入功能在发送信息之前补全它们。
短信成功发送后将出现在“已发送邮件”文件夹中,并在主题标题旁边显示 ,表明它是一条短信。
注释 “收件人”、“抄送”或“密件抄送”框中至少必须有一个有效的收件人,然后才能发送短信。此外,信息正文不能为空。
如果在“收件人”框中输入了收件人姓名的一部分,请在发送信息之前使用记忆式键入功能来补全姓名。
如果“收件人”框中有多个部分输入的姓名,则记忆式键入功能将依次列出与每个部分输入的姓名相关的一列可能的姓名。所有有效的地址和手机号码都带有下划线。
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来保存新短信:
如果关闭包含未保存的文本或媒体的信息窗口,系统将提示您保存信息。单击“是”以保存并关闭窗口,单击“否”以关闭窗口而不保存,或单击“取消”返回到信息窗口。
如果单击“是”,则会将信息自动保存到“草稿”文件夹。草稿信息的主题是信息正文中的前 30 个字符(包括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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