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 Outlook 手机信息服务,可以轻松地从计算机中创建彩信并将其发送到移动设备。与一般文本信息传递相比,多媒体信息传递使得信息传递更进一步。除了文本之外,您还可 以发送嵌入在信息中的图片和音频剪辑(而不是将它们作为单独的附件发送到您的信息)。要发送彩信,您必须首先添加和配置一个 Outlook 手机信息服务帐户。
可以在创建信息时添加另一个幻灯片。在“彩信”选项卡上的“创建幻灯片”组中,单击“插入”。
可以设置幻灯片将在收件人的移动设备中显示的持续时间。如果有多张幻灯片,通过将显示幻灯片的持续时间设置为介于 1 到 120 秒之间,将可使彩信以幻灯片放映格式在收件人的移动设备上显示。
要设置持续时间,请在每张幻灯片顶部的“持续时间”框中键入所需的值。每张幻灯片可以具有不同的值。
要发送已创建的短信,您需要指定其收件人。您可以从某个通讯簿中选择收件人,也可以在短信的“收件人”框中直接输入信息。
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提示 可以通过在“搜索”框中键入姓名来搜索收件人信息。
可以采用下列三种格式之一在“收件人”框中直接输入收件人信息:
如果输入收件人姓名的一部分,您可以使用记忆式键入功能在发送信息之前补全它们。
彩信成功发送后,它将出现在“已发送邮件”文件夹中,主题标题旁将带有 ,指明它是一条彩信。
注释 “收件人”、“抄送”或“密件抄送”框中至少必须有一个有效的收件人,然后才能发送彩信。此外,信息正文不能为空。
如果在“收件人”框中输入了收件人姓名的一部分,请在发送信息之前使用记忆式键入功能来补全姓名。
如果“收件人”框中有多个部分输入的姓名,则记忆式键入功能将依次显示与每个部分输入的姓名相关的一列可能的姓名。所有有效的地址和手机号码都带有下划线。
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来保存新彩信:
注释 如果关闭包含未保存文本或媒体的信息窗口,系统将提示您保存信息。单击“是”以保存并关闭窗口,单击“否”以关闭窗口而不保存,或单击“取消”返回到信息窗口。
如果单击“是”,则会将信息自动保存到“草稿”文件夹。草稿信息的主题与信息正文中的前 30 个字符(包括空格)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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